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兰察布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安监局认真编制了本部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 述
2017年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按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安全的要求,以部门网站为重要载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安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市安监局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545条。其中通过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81条;通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公开信息256条;通过各类报刊发布信息8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涉及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统计信息、人事信息、党建信息、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情况、行政行为情况、办事服务流程、工作动态、政策公开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各类办事项目的实施机关、依据、条件、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事务的内容、要求、对象等,坚持以政府部门网站为重点,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平台载体,适时公开办事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印发服务指南、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便民方式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不收费政策。市安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并做好存档。实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2017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市安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市安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乌兰察布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力度还不足,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2018年,市安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确保编制准确、完整;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