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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月报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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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2 09:18    作者:白晓楠    浏览次数:     【字体:

第3期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1-3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50.00%,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71.43%。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6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其中:

非煤矿山: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建筑业: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其中:察右后旗发生1起、死亡1人)。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个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其中:丰镇市发生1起、死亡1人;察右中旗发生1起、死亡1人;兴和县发生1起、死亡1人)。

工矿商贸其它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其中:集宁区发生1起、死亡1人;化德县发生1起、死亡1人)。

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二)道路运输: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5.0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4.29%(其中:集宁区发生2起、死亡2人;卓资县发生2起、死亡2人;察右前旗发生1起、死亡1人;察右中旗发生1起、死亡1人)。

(三)农用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重特大事故情况

1-3月份,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未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区总体事故情况

1-3月份,各旗县市区事故总死亡人数同比“1降6持平4升”。察右前旗同比下降;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兴和县、商都县同比持平;集宁区、丰镇市、察右后旗、化德县同比上升。

四、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3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情况:集宁区1起(死亡1人)、丰镇市1起(死亡1人)、察右中旗1起(死亡1人)、察右后旗1起(死亡1人)、兴和县1起(死亡1人)、化德县1起(死亡1人),察右前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商都县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1-3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人数同比“5持平6升”。察右前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商都县同比持平;集宁区、丰镇市、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兴和县、化德县同比上升。

五、主要特点和分析

3月份,是各行各业复产复工的高峰期,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生产设备的老化、部分员工思想的松懈、安全生产意识的弱化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一)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呈上升态势。

1-3月份,工矿商贸领域事故中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八大行业、工矿商贸其他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八大行业和工矿商贸其它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领域比重较大,八大行业共死亡3人,事故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总死亡人数50.00%;工矿商贸其它行业共死亡2人,事故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总死亡人数33.33%。

(二)工矿商贸事故简析。

1-3月份,发生的工矿商贸事故中,违规违章事故居高位,从事故原因上分析,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50.00%;因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16.67%;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16.67%;从事故类型上分析,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两种类型,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33.33%和33.33%。

六、工作建议
    当前正值企业开复工关键时期,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牢牢抓住,全身心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好当前主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二要清醒认识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分析把握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从前三个月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来看,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工作不实不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高危行业领域,管理粗放,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缺失,“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改革创新、强基固本等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切实要求企业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开展隐患自查自治和应急演练的工作。要大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实效,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为全市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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