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50.0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50.00%。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其中:
非煤矿山: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建筑业: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个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工矿商贸其它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二)道路运输: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50.0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00%。
(三)农用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重特大事故情况
1月份,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未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区事故情况
1月份,各旗县市区事故总死亡人数同比“2降6持平3升”。察右前旗、兴和县同比下降;丰镇市、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商都县、化德县同比持平;集宁区、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同比上升。
四、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情况:集宁区1起(死亡1人)、察右后旗1起(死亡1人),丰镇市、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认真贯彻1月25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1月30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清醒认清和把握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冶金工贸、道路运输、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扎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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